籃球是誰發明的
1.籃球是誰發明的?2.NBA是何時創立的?創辦人是誰?
我找到了很多種的由來!!!1. 籃球的由來1891年誕生於美國在世界中
不論男子或女子都以同一條見參加者
最多的競技就是籃球. 籃球是美國麻薩諸塞州的春季運動場內YMCA訓練中心負責人丘里克所創的運動.這種由人們所創的運動中
被譽為最高容譽的籃球
在冬天對僅做體操的學生們來說
最為理想而頗受歡迎. 當初
比賽的球員共為18人
並分為9人一隊來比賽
而不是現在的五人對五人.當時竟有日本人名叫石川源三郎參加比賽. 這是1891年12月21日的事
在世界首次籃球比賽中
竟有日本人參加
多光榮.現在
籃球界已將此日明定為籃球日. 在日本
初次引進籃球運動的是大森兵藏氏
雖然十分熱心
但尚未普及於全國之前
便不幸離世. 其後
由美國人布朗先生
經日本YMCA同盟的延聘之下
於1913年10月前來日本
開始推展籃球運動. 不過
據說布朗先生未到日本之前
神戶YMCA的富田守衛總主事早以推展籃球運動.總之
不論是何者
在日本的籃球運動普遍於全國
顯然是在其後的事.--------------------------------------------------------------------------------------2. 籃 球 的 由 來西元1892年1月20日在美國麻州春田青年會舉行了歷史上的第一場賽最初是將兩個籃子懸掛在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約 10 呎處這也就是籃球的由來比賽時
每當球員擲中目標
球就停在籃裏
必須登梯將球取出才能繼續比賽不久
桃籃便被金屬取代兩年後
由於基督教青年會之推廣籃球運動於西元 1894 年傳入我國天津
不出幾年便遍全國各地直到今天
籃球不但是學校體育的主要教材
同時亦是青年朋友們的最愛籃球運動是學校體育的主要教材之一不僅可以訓練個人跑、跳、擲、轉身、突停等全身的活動
以及手眼的協調能力
更能激發個人與團隊的互助合作關係不可否認的
由於強力籃球觀念的蓬勃發展籃球運動的競爭愈來愈激烈
身體碰撞的機會愈來愈多為了應付瞬息萬變的球場環境
並能快速、穩定的處理來球在個人進攻與防守的基本動作的純熟度亦需相對提高方能縱橫球場
盡情享受籃球運動的樂趣!! ---------------------------------------------------------------------------------3. 籃球發明人...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
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
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
他的興趣是體育
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
因此忍耐到畢業
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
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
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
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子
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
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
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
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
有一天
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
所以你去動點腦筋
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
讓大家快活起來。
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
兩夥人用一個卵石
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
他以足球代替卵石
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
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
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
由於懸廊有十尺高
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
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
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
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
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
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
每隊九人。
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
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
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
最少三名。
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
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
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
.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
則算對方得一分。
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
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
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
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
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
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
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
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
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
也還商請兩名校工
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
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
比賽結果一比零
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
渾身大汗
一個個精神煥發
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
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
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
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
只有標題
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
是後來加上去的。
「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
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
當年三月十一日
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
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
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
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
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
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
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
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
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
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
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
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
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
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
當時他並沒有準備啟程的舉動
接替他擔任堪大教練的艾倫先生忍不住問道:何時出發?Naismith很不好意思的說出緣由
艾倫既悲又驚的立刻向美國教練協會(NABC)求援
籌措了五千塊錢到了柏林
頒冠軍杯獎給以19比8擊敗加拿大的美國隊此時誰也不知Naismith心裡有何感想?其二
Naismith在一九三九年以七十八歲高齡在家裡去逝並留下房屋分期付款的債務
給孤苦伶仃的太太
一直未能解決 !年代記事:籃球重要史簡介 年代 重要事件 1891 James Naismith在美國麻省春田學院發明籃球運動 1897 美國AAU(業餘運動聯盟)、YMCA(青年會)籃球聯賽開始 1898 六個籃球隊組成